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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MLB/大谷休兵無緣戰菊池 天使教頭:對不起日本球迷 | 棒球 | 運動 | 聯合新聞網
大谷無緣先發對決菊池雄星。 擷圖自sn_mlb推特 分享 facebook 天使今天出戰水手,賽前先發打線一公布引起現場媒體嘩然,西雅圖時報記者迪維許(Ryan Divish)就說:「總教練奧斯穆斯(Brad Ausmus)得給來到現場的日本媒體一個解釋了。」奧斯穆斯此役並未將大谷翔平排進先發,無緣對決高中學長菊池雄星。. } }); } 2018流行產品西雅圖T-Mobile球場今天湧進大批日本媒體和球迷,就是相準這場花卷東高校的學長與學弟對決,但奧斯穆斯排出的先發打序並未回應期待,大谷翔平休兵,改由陸克洛伊(Jonathan Lucr2018熱門商品特惠活動oy)擔任先發指定打擊。奧斯穆斯解釋,未讓大谷先發,是因為他傾向讓大谷在周末對戰另外兩名左投,「日本球迷現在可能不喜歡我,告訴他們,我很抱歉。」大谷今天未對左投菊池先發,但預計在系列賽第三戰和第四戰進入打線,對戰左投米隆(Tommy Milone)和岡薩雷斯(Marco Gonzales)。水手教頭瑟維斯(Scott Servais)也被問到,對於這場同鄉對決破局是否感到失望?他表示,「我只擔心我們25人名單內的球員,我不需要擔心奧斯穆斯的事,反正他還是排了楚奧特(Mike Trout)。」奧斯穆斯的調度確實讓許多媒體與球迷都失望,不少人留言,「如果是索夏(Mike Scioscia)就會讓大谷先發」,「當你決定今晚要帶著家人來到球場,花了大筆錢買門票、停車、買食物,但奧斯穆斯決定做出這樣的調度。」From Ha省錢評價namaki Higashi High School to the big leagues. Shohei Ohtani and Yusei Kikuchi meet up pregame.花巻東高等学校 pic.twitter.com/ANPeetfcf2— Los Angeles Angels (省荷包限定折扣價@Angels) April 18, 2019
網路爆料是否真的無罪?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秉持善意、合理評論、可受公評等原則,才能?爆料無罪
文 / 柯怡如
「爆料」,是近年來最流行的潮流。舉凡是在外行走路見不平的、在家裡內舉不避親的,甚至是連原po者都不知來源的轉貼,只要內容夠聳動,不但媒體爭相轉載,鄉民更是轉貼再轉貼,點擊率的重要性似乎已遠遠超越了真相探求重要性,再加上人手一機的時代,「爆料」已快要成為全民運動了,如同某著名社團所說的「八卦有理,爆料無罪」,但爆料真的無罪嗎?
在刑事責任部分:
有些貼文者雖然只是單純將自己的見聞、經歷到的事情,無論是否有關公益(例如家務事)用文字、照片或錄音錄影張貼。但如果爆料的內文已經將當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婚姻、家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等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蒐集處理,非經當事人同意並且沒有公益性,即在網路上公開,貼文者則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甚至部分爆料,因為內容的關係,如張貼情侶活春宮可能已涉有刑法散布猥褻影片罪;若照片影片之內容涉及未成年人,恐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又或許張貼內容已涉及依法令需保密之內容,則可能會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章。
如貼文者除了張貼爆料文爆料影片外,再附加評語或下標,例如網路男蟲或是恐怖幼兒園等,網友的敘述,以及其他網友的回應留言,若已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另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此需注意者,同法條第3項設有除罪條款,即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由此可知,如在部落格發表文章批評某人婚外情,即使內容屬實,但因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因其以散布文字方式為之,仍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更進一步,貼文內容或張貼影片有蓄意變造構陷,為了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向該管公務員舉發之情形,此時如有特定被害人,其可能觸犯刑法第169條「誣告罪」;如無特定被害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在民事責任部分:
爆料屬於侵害他人之名譽、信用及隱私等人格之行為,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亦即受害機關或被害人依法可向行為人請求賠償,較常見之方式如要求登報道歉、精神賠償金等。而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
「爆料」在發掘社會不公義之事件中,許多社會黑暗面或弱勢族群透過爆料網站使大眾可以看見社會最需要幫助之處,也讓政府有關單位正視社會問題,確實有一定的成效。但要提醒大家的是,沒有經過求證的網路爆料,到最後有可能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變成網路霸凌。在網路上因為一時氣憤,進行不當發言,不但無助於案件的進展,並且造成無形的網路暴力與霸凌。所 以,在爆料前,請記住要先停、看、聽,秉持「善意」、「合理評論」、「可受公評」等原則,才能有「爆料無罪」的確信喔!
(本文作者為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秘書長、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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